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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太原召开

时间:2019-11-19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11月13日上午,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太原召开,这是全国法学会系统首家省级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会议。省委党校政治与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冯锦彩主持会议。

   刘永生副书记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闫喜春同志委托,代表省委政法委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潜心于社会治理研究的社会各界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研究会的成立,正当其时、正当其为,必将成为推动山西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他希望,广大专家学者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省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关键性、根本性、战略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研究,立足省情市情开展实践调研,加强与省委政法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为推动山西省市域社会治理研究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

   马俊副会长代表省法学会对省委政法委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研究会的成立和新当选的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他强调,研究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发挥独特优势,积极开展研究,着力提高统筹谋划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自觉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要锐意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从党的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思想库”“智囊团”。

   新当选的会长孙兴玲教授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研究会将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大力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开展与先进省份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广有益做法;不断完善研究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实现规范管理和顺畅运行。研究会将努力为各位同仁搭建平台、创造机遇,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为山西省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大会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孙兴玲当选为会长,冯锦彩、闫斌、邢振江、段丽为副会长,冯锦彩兼任秘书长。

  山西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贺芳、二级调研员石拥军、副处长王文兵,省法学会一级调研员王晓瑾、研究部主任李芬、主任科员王馨雁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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