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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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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梗阻”难化解 首席“把脉”开“良方”
安徽省蚌埠市法学会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践

时间:2023-06-09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责任编辑:att


□本社记者 潘巧

 

一笔十年要不到的工程款,一起十年未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民事途径走不通、刑事途径不成立情况下,成为“梗阻”了十年的矛盾。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这起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开出“良方”——安徽省蚌埠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4名专家经过仔细阅卷、会商研判,作出该市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1号法律意见书”,被委托单位充分采纳,为这起案件的把关定性及案件走向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参考作用,使各方力量联动共同推动信访积案有效化解。

“梗阻”十年未解

这是一起长达10年的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包方和施工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引发工程款支付争议。

2010年5月,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燕南村村民委员会为了新农村建设,与该县投资商蒲某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蒲某某代替村委会向被征用宅基地的村民支付补偿款,并受该村村委会委托设计建设统一样式的房屋,所建房屋产权归蒲某某所有。村委会授权蒲某某对此次建设全权自行作主运作,且有处分和出售房屋的权利。

随后,蒲某某将该建设工程发包给施工方王某建设。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建设13套房屋,每套房屋按136平方米结算,每平方米造价500元。双方还约定,王某应按蒲某某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要求施工,且要达到怀远县工程质检站验收合格水平,如果质量不合格,后果及损失由王某自负。

房屋建成后,因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蒲某某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并将涉案房屋按照有质量瑕疵或者质量缺陷房屋低价出售。根据蒲某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统计,13套房屋售价约为124万元。蒲某某自称实际获得房款80余万元。

案卷材料还显示,蒲某某销售这批房屋时,并没有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购房人的证人证言显示,购房时蒲某某讲明房屋质量不好,购房人表明自己知道房屋质量问题,图房屋便宜而购买。

按照建设工程领域传统交易惯例,涉案房屋全部由王某垫资建设,却一直没有收到上述建设工程款。据了解,王某曾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物权保护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但因为房屋建设过程中双方均没有获得有关部门批文,属于违章建筑,法院方面认为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院无法裁决,王某撤回起诉。

寻求民事途径没有结果后,王某以蒲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从2012年开始不断信访。该案成为多年无法解开的“梗阻”。

怀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肖家浩告诉记者,对于蒲某某是否涉嫌合同诈骗,怀远县公检法办案机关存在较大分歧。为了妥善解决此案,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怀远县委政法委开展案件研讨,但没有得出明确结论,怀远县委政法委遂向蚌埠市委政法委求助。

“这起案件发生时间较长,案情复杂,又是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公检法办案机关对蒲某某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始终达不成统一意见,受办案时效限制,需要尽快给出结论。”肖家浩说。

以“新事物”处理“老问题”

肖家浩想到了蚌埠市法学会当时正在全市试点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和新设立的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2022年9月,怀远县委政法委委托蚌埠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针对蒲某某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提供法律意见。

“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由蚌埠市比较资深、权威的法学工作者组成,对于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有丰富的经验。作为具有第三方性质的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意见权威性比较高。”肖家浩说。

彼时,作为安徽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首批三个试点市之一,蚌埠市通过超前谋划和试点推进,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规则、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明确了经费保障,并从先期组建的74名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中遴选出24人组建了“蚌埠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蚌埠市律师协会会长、专职律师朱秀侠获聘首席专家。

这起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成为蚌埠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受委托提供法律意见的首起案件,也是蚌埠市在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过程中先试先行、结合信访积案化解和安徽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办理的首起案件。

相比于安徽省其他试点城市,蚌埠市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过程中,赋予首席专家更多权利。比如朱秀侠负责分配案件,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选择合适的专家。

具有28年执业律师工作经验的朱秀侠凭借对23名专家擅长领域的掌握和熟悉,精心为这起民刑交叉案件挑选了4名专家组成员——本案专家组负责人张丽是北京盈科(蚌埠)律师事务所主任,成为执业律师之前,曾做过17年法官,主审过近千件刑事案件和千余件民商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刑事犯罪审查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3名专家张慧燕、饶刚、邱晓东分别为从业多年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分别是行政、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以及刑法领域的法律专家。

2022年9月26日,此案的首次专家论证会在蚌埠市委政法委召开。张丽等人现场查阅了怀远县委政法委带来的6本案卷材料,初步了解和研讨了案情后,蚌埠市法学会又组织4名专家前往怀远县,召集本案公检法机关承办人员开展座谈,深入了解案情。

“经过两次会议,尤其是听取主要承办人的意见之后,我们对接下来形成正式法律意见书更有把握了。”张丽说。

朱秀侠介绍,这4名专家经过查阅资料、调研论证,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再通过合议、集体会商研判后形成综合意见,出具了正式法律意见书。

据了解,这也是蚌埠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出具的第一份法律意见书。

为信访积案化解开“良方”

在上述法律意见书中,专家组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认为,根据在案证据,不能显示蒲某某对涉案合同相对方采用欺骗手段,也无法证明其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该案也无法确定有刑法意义上的受害人,本案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产生的工程质量纠纷和工程款追索纠纷,属于民事争议纠纷范畴。专家组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蒲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做存疑不起诉处理。

这份法律意见书还针对本案民事部分提出处理建议。专家组认为,本案民事诉讼的处理应充分考虑事发时农村当地的普遍做法,没有审批建房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事由,属于行政管理范围。但王某出资建房是事实,法院应依法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纠纷及工程款追索纠纷处理,不应以不符合行政管理为由拒绝对民事纠纷进行裁判。这为如何化解这起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提供了思路。

“这起纠纷的真正解决,在于王某的诉求得到部分或者大部分回应。他十年的持续信访是因为工程款没有得到偿付。”张丽说。

专家组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发包方收取房子并使用,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若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当修复。蒲某某作为发包方已经将房屋出售交付使用,应当按照房屋价值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建议可以通过鉴定方式,鉴定涉案房屋工程造价,并按鉴定价格支付工程款。

此外,专家组从溯源治理角度建议办案机关和民商事调解组织及当事人双方所在村(居)镇(街)加强部门联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件法律关系、各自权利义务,以平息双方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引导王某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支付工程款的诉求。

“真正的溯源治理一定是多方联动的,在此类纠纷的处理上,不能只局限于某一个机关的职责。万事从源头处理,有利于纠纷彻底解决。”张丽说。

再“向前走一步”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专家组的工作并没有结束,他们又再“向前走一步”——2022年11月4日,张丽等专家组成员赴怀远县委政法委反馈相关法律意见及后续处理参考建议,并不断跟进案件处理进展。

“我们的工作不是仅仅出具完法律意见书就结束了,更希望这份法律意见书能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促进事情圆满解决。”朱秀侠说。

“本案办理过程中反映出我们的办案人员对案件定性把握还不够精准,尤其是办案经验相对欠缺的办案人员,很难做到法律适用的灵活性,说明我们在自身业务水平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肖家浩表示,这份法律意见书让他受到触动的地方在于专家论证意见中提到很多他们进行案件研判时没有想到的问题。

“专家组业务水平精、经验丰富,经过专家组集体会商研判出来的法律意见,不管是对我们办案人员,还是对案件当事人来说,都有较强的说服力。”肖家浩说。

据了解,收到法律意见书后,怀远县委政法委立即组织公检法办案机关召开会议。这份法律意见书中提到的5条处理建议基本被采纳。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对蒲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相关人民调解组织也介入调解,并引导王某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此案。

对于专家组提到的各部门加强联动进行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建议,肖家浩介绍,怀远县相关部门领导非常重视,怀远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已经面对面接访王某,向其释明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原因及救济途径和接下来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这份法律意见书有力地推动案件向一个比较好的方向发展。我们今后要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为解决疑难复杂涉法涉诉案件一个重要抓手。”肖家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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