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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

时间:2012-08-26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29日下午,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分别讲话。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主持会议。

  林祥国在讲话中指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法官素质和能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这次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的成立,为联系、组织广大理论工作者和法官共同研究审判理论与实务问题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平台。

  林祥国强调,加强审判理论研究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使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注重把握审判理论研究的重点,切实将有益的经验及时升华为科学的理论,用理论研究成果推进实际工作;要着力提升审判理论研究能力,进一步整合资源,壮大队伍,切实增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发展后劲;要着力加强对审判理论研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充分地利用好、发挥好这个研究平台的优势,努力实现审判理论的大发展、大繁荣。

  公丕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对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领导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提升善于开拓创新的能力,提升驾驭司法审判工作复杂局面的能力,提升做好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的工作保障,加强与主流媒体、出版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大力推进审判理论研究的宣传、普及和成果转化;要切实抓好审判理论研究会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责,搭建研究平台和载体,以课题研究为纽带,有效组织各类理论研究和研讨活动。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宣读了关于成立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的批复。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公丕祥为会长,周继业为常务副会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幸,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力,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屈建国,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高建新,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为副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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