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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招标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07
来源: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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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题主持人:

按照《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将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招标课题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中国法学会年度课题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课题、西部课题,应当按要求申请结项。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的完成期限为两年,若课题组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符合结项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结项。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在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对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获得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作出撤销项目决定并通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课题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中国法学会课题。

二、结项材料

1.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自选课题无需财务部门盖章。

2.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报告。

3.最终研究成果。应为完整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成果提供电子版,需具名版、匿名版各一份,匿名版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

4.成果摘要稿(5000字左右)。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将作为《中国法学会要报》或《中国法学会信息》报送。

5.查重报告、AI查重报告(原则上应低于20%)。课题研究成果的核心论点、主要内容、创新贡献等应为原创成果,课题组应当对研究成果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况予以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6.中国法学会课题绩效自评报告。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自选课题无需提供。

7.研究成果(含中期成果)发表采纳证明等其他材料。

三、工作安排

1.请各课题组将以上结项材料按顺序编号,形成压缩包,以“立项编号+课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LSketiyanjiu@163.com。

2.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6年8月10日前

3.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鉴定合格的,将制发结项证书,拨付经费尾款。

联系人:沈苗苗

联系电话:010-66123109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法学会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2.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结项报告.doc

3.中国法学会课题绩效自评报告.docx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26年7月7日

编辑:敖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