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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在巴西利亚成功举办

时间:2014-12-15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elite

  

12月11日至12日, 首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成功举办

        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 由金砖五国法学法律界共同发起的“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成功举办首届论坛。巴西律师协会主席马库斯·费尼希邬斯,巴西律师协会金砖委员会主席路易斯·塔西奥,俄罗斯法律家联盟董事会成员阿里克谢·克里钦,印度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普利桑特·库玛尔,印度律师协会副会长、印度副总检察长阿南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南非法学会联合主席麦克斯·伯克瓦纳。南非开普敦大学代表曼库索等在论坛开幕式致辞。印度驻巴西大使苏尼尔·库玛尔、中国驻巴西使馆临时代办王卫、俄罗斯驻巴西使馆一秘莫索科维奇、英国驻巴西大使等外交使节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向论坛的成立表示祝贺。来自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的法学法律界、企业界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在开幕式上致辞中指出,“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的建立是国际关系发展的需求,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全球法治发展的需求,对金砖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和政治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了推动论坛的更好发展,鲍会长还提出了三点建议: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推动法律外交,服务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健康发展;以及丰富论坛内容,健全论坛机制。

巴西律师协会主席马库斯与中国法学会会长鲍绍坤举行双边会见

  首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的主题是“金砖国家法律合作:新起点、新愿景”,议题包括“法治保障与合作发展”、“金融法律合作”和“跨国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等金砖国家合作中共同面临的法律问题。巴西国家财务法律顾问路易斯·亨利克、巴西央行律师迪安娜·穆勒、印度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普利桑特·库玛尔、南非法学会联合主席伯克瓦纳、南非开普敦大学教授曼库索、印度律协常务副会长库玛尔、上海大学教授沈四宝、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宋晓燕、商务部条法司杨骁燕、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等就上述议题做了精彩发言,为解决金砖国家法治建设、金融法律合作以及跨国法律服务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论坛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中国华东政法大学、巴西律师协会、印度律师协会、俄罗斯法律家协会、南非法学会、南非开普敦大学作为金砖法律论坛发起单位签署了论坛战略发展指导性文件《巴西利亚宣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宣布第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将于2015年在上海举办。华东政法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杜志淳代表第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的承办方介绍了第二届论坛的筹备情况。

  论坛期间,由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发起单位代表组成的论坛(临时)工作组成立并举行了首次会议,会议讨论了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的组织架构及章程、设立秘书处及网站、推动金砖国家法律人才建设并举办短期人才培训及金砖国家法律硕士、推动成立金砖国家仲裁机构等有助于论坛发展的前瞻性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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