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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强:让扎根基层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

时间:2014-07-08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admin

周强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 
人民法庭审判机制改革有条件地区可先行先试

  法制网济南7月8日讯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天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推进司法改革要从人民法庭改起,把法庭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通过改革法庭工作体制机制,破除人民法庭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周强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试点,除六个试点省市外,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在人民法庭审判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相关改革在全国法院铺开积累经验。要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适用简易程序,以独任审判为主。在人民法庭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有利条件最多、成本消耗最少、作用最明显、效果最直接。要从现有法官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纪律作风过硬、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在职务、职级和法官等级上可适当高配,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对人员力量较强的中心法庭,可以积极推进这项改革,而对人员力量薄弱的法庭,可待条件具备后适时推进。

  周强指出,要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严禁对人民法庭下达诉讼费创收指标或将法庭办公经费与诉讼费收入挂钩。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程、全面管控,从根本上改变“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管不住”的状况,让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和人民法庭庭长能够运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方式进行管理和监督,让当事人能够及时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周强强调,要完善人民法庭职业保障机制。以中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推动法官职务序列实施,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实际的法官管理制度,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逐步提高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的各项待遇,强化法庭干警人身安全保障,不断增强职业尊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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