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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确定19家法院试点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

时间:2016-03-09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elite

  法制网北京3月7日讯 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反家暴联动试点工作。目前,已确定19个中、基层法院作为“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试点法院”。

  近年来,最高法延伸审判职能,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综合治理与被害人的全面救助保护。2014年初最高法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合作,选择福建省莆田市作为“中澳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创造的“莆田经验”向全国进行推广。福建省法院系统所倡导的“五环维权工作法”、“蓝丝带行动计划”等,均已形成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影响力。

  据介绍,最高法正积极探索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和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试点工作。2014年确定山东省青岛市开展“惩治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项目,2015年在四川省眉山市创建“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同时,指导各试点法院牵头起草发布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明确、细化各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职责、任务。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近年来妇女儿童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由于犯罪成因复杂,出卖亲生子女犯罪未减、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校园暴力恶性事件频发、留守儿童遭遗弃以及家庭暴力犯罪屡禁不止,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刑法修正案(九)》、《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相关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急需明确细化;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机制有待健全完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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