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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务实纪念国家宪法日 不忘法治国家初心

时间:2016-12-05   来源:中国法学网  责任编辑:elite

  务实纪念国家宪法日 不忘法治国家初心

  莫纪宏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政策上的依据来自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律依据是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为什么要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呢?在制度建设上有何特殊的意义?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初衷来看,就是要在国家宪法日这一特殊的日子,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出面组织各种大型的纪念宪法的活动,旨在激发社会公众对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崇敬之心,从而增强人们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心,以此来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确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有着是实实在在的制度功能。一般来说,“国家宪法日”会选择一个国家第一部宪法诞生之日或者现行宪法生效之日作为纪念日,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国家宪法日的关注,也能够在宪法诞生之日与国家宪法日之间建立起某种内在的逻辑联系,从而使得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国家宪法日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认识和理解现行宪法制定的意义,不忘制宪者的制宪初衷,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

  从目前世界上公认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开始,相对于人治的“法治”原则通过宪法的形式得到了制度上的确认,这就意味着在世俗社会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之上的特权,因此,“法”的权威高于“机构”和“个人”的权威成为近代宪法产生以来的一项最重要的“法治”原则。法治权威优越于人治权威。为此,纪念宪法的诞生,意味着秉承法治国家的基本价值理念不动摇,利用国家宪法日来纪念宪法的诞生和正式生效,能够唤醒人们从内心深处对宪法的尊重和敬畏。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会利用国家宪法日这样的节日来增强民众的宪法意识,为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俄罗斯议会在2004年通过决议,决定将201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宪法正式生效之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加以庆祝。个别国家在现行宪法生效很长时间之后才设立国家宪法日,例如,2004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将9月17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9月17日是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正式通过的日期,自宪法正式生效到确立宪法生效之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其间经过了两个多世纪。挪威王国就把1814年5月17日现行宪法诞生之日作为国庆日,并在当日举行各种庆祝挪威王国独立的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国家在国家宪法日当日会举行各种庆祝和纪念活动。例如,9月17日是美国国家宪法日。虽然美国的国家宪法日并不是法定公益假日,只有公益的中小学才在这一天放假举办纪念活动,对政府公务人员而言,宪法日当天仍然是工作日,但美国总统鼓励联邦州和地方官员以及民间社会团体举行仪式和活动。挪威宪法日也是国庆日,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众汇集首都奥斯陆参加各种庆祝和纪念的游行活动,挪威王室亲自出面与参加游行的民众见面,挪威驻外使领馆举行国庆招待会,招待所在国政要及外国友人。2016年5月23日联邦德国国家宪法日当日,联邦德国总统与近700名政要合影留念,共同见证国家宪法日这个特殊节日,缅怀宪法所带来的法治传统和国家繁荣。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此,12月4日正式成为我国的国家宪法日。由于此前2001年发布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两个重要法制节日重叠的日子,更进一步地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特征。2014年12月4日,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及政府等等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的宪法主题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12月4日,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都积极地开展了宣传宪法的主题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强化了社会公众尊重宪法、依法办事的习惯。

  2016年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2020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之年,把握好这个最佳的历史机遇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的各项法治改革举措,可以为稳步有效地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利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以各种有效形式和方式来积极务实地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宪法知识以及运用宪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必然能够激发起社会公众学习宪法认识宪法理解宪法尊重宪法支持宪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牢固地树立起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理念,建设有利于法治国家的宪法文化,不忘初心,努力使宪法实施的水平上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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