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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首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召开

时间:2014-09-03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admin

        

与会人员合影

        9月2日,“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首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在北京外国语大学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坦桑尼亚驻华公使乔治•马农纪、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彭龙、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研修班授课老师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著名法学家沈四宝以及非洲学员出席开学典礼。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彭龙、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以及第五届中非法律论坛非方主办方代表、安哥拉总检察院公诉官员安东尼奥•盖卢布、第四届中非法律论坛非方主办方代表、津巴布韦总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温兰达•穆亚罗致辞。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开学典礼。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致辞

  王乐泉会长发表题为“深化中非法律交流,推动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王会长指出,进入新世纪,中非关系与时俱进。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搭建中国和非洲国家开展集体对话的重要平台。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非,提出发展中非关系的“真、实、亲、诚”四字理念,推动中非关系迈上新台阶。2014年,中国总理李克强访非,提出中非合作“461” 框架,打造中非合作“升级版”。中非关系的明天会更美好,中非合作的前景更广阔。“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是中非合作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功举办四届,成果丰硕。论坛机制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合作更加务实,影响日益扩大。“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首期研修班” 是中国举办的首个面向非洲法学法律界人士的培训项目,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首期研修班”是中非法律论坛的丰富、拓展和延伸,为中非全方位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奠定了基础,标志着中非法律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中非关系发展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王会长希望在座的非洲学员成为中非法律交流的参与者、法律外交的践行者、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的推动者、中非传统友谊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最后,王会长祝愿非洲学员,在中国传统佳节中秋节即将到来之际,把北京外国语大学当成自己的家,与师生们共享节日的幸福,留下美好回忆。
  彭龙校长指出,此次在北外举办并由北外法学院承办 “中非人才交流项目首期研修班”,是中国法学会领导对北外的信任,北外将积极推进此次研修班的各项工作。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

  陈冀平副会长指出,研修班是中国法学会酝酿三年多的项目,是中国举办的首个面向非洲法学法律界人士的培训项目,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北京行动计划(2013年至2015年)》和《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北京宣言》的具体行动。

      

研修班学员代表盖卢布(安哥拉)发言     研修班学员代表穆亚罗(津巴布韦)发言

  本次研修班共有来自非洲近20个国家的30多位学员参加,他们是由与中国法学会有密切合作的非洲法学法律组织、中国驻非洲的使馆以及非洲驻华使馆推荐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学者等。外交部、商务部、中非合作论坛办公室等单位就研修班的举办给予指导和支持。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彭龙颁发中国法律外交研究中心牌匾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颁发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牌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向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李永辉颁发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牌匾

  开学典礼上,还举行了“中国法律外交研究中心” “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授牌仪式。其中,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由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担任名誉理事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担任理事长,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彭龙、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以及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担任副理事长。中心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合华、外交部非洲司司长林松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等中方法学法律界人士担任中心首批理事。开学典礼上还举行了理事聘书授予仪式。本次研修班预期持续一个月。

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理事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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