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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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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主持召开 《民法总则(草案)》第三场专家咨询会

时间:2016-07-2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2日上午,《民法总则(草案)》第三场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6年7月22日上午,《民法总则(草案)》第三场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冯晓青 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副主任陈现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亓培冰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渊智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易继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柳经纬 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张吉豫博士,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净,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刘敏博士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主编、民商法学院韩松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孙良国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王雷博士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法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多年期盼。制定民法典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着民法典的编纂体例,关系到民事法律体系的制度构建与价值选择。专家学者认为,民法总则要充分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要体现出我国现阶段法学界特别是民法学界的理论研究水平,就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对我国民事法律实践做充分地调查研究,对民法通则实施以来的有益经验认真地总结并提升,对国际民事法律制度的新发展适当地吸收并借鉴。专家学者认为,民法以权利为本位,民法的宗旨是确认和保护权利,民法基本原则应当充分体现确认和保护权利这一宗旨,《民法总则(草案)》的现有规定还应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有关民事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在民法总则中应当规定到何种程度、“民事权利”一章是否应当规定权利的行使和保障、“民事责任”专章设置有无必要,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有关诉讼时效的内容,是采用诉讼时效、还是采用消灭时效以及时效的起算时间也应进一步的调研论证,等等。会议从早上9:00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12:45才结束。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民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参加会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干部朱书龙,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王晓瑾主任,腾讯研究院田小军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郑倩,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辛巧巧列席了本次会议。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2016年继续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中国法学会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自2015年1月举办以来,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了近60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逐期呈报给有关中央领导和立法机关,收到了显著效果。

 

        更多链接(点击进入)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专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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