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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0-03-1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09年1月21日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了中国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工作报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法学会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对今后五年的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反映了党的要求、时代的特色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愿望,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

  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符合法学会工作的实际。对未来五年的工作设想,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体现了法学会的工作特点。

  大会指出,法学会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非比寻常。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创未来。

  大会号召,各级法学会和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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