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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4-05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关于2016年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由各省级法学会负责组织实施,中国法学会统筹协调。各省级法学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各级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要把它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抓手,搞好活动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各省级法学会要将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县法学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市县法学会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打造各级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对各地法学会基层行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级法学会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中国法学会将按照向“边少穷”和“品牌项目”倾斜的原则,对重点地方和重点项目,根据开展活动的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二、丰富拓展形式,突出活动重点

  各地法学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创建适合当地实际的活动基地和品牌项目。要加强与当地普法办、教育厅(局)、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工作合力。要与有关院校建立志愿者基层行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将志愿者基层行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和鼓励青年学生特别是法律专业学生参与进来,发挥积极作用。要在内容和方式上与“双百”和“普法教育”有所区别,紧紧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这一主题,主要面向县级以下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面向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面向青少年犯等特殊群体宣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增强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意识和能力。要因地制宜,强调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青年志愿者”和“基层群众”这两个重点群体,通过开展基层行活动,使基层群众受到法治教育,使青年志愿者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基层、民情和社情。

  三、加强宣传总结,推动工作深化

  各地法学会在开展基层行活动的过程中,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途径,加大对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基层行活动的知晓率和认知度,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基层行活动的工作支持与配合,营造基层行活动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法学会自有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反映基层行活动的动态,大力宣传活动成果。今年上、下半年,各省级法学会要邀请新闻媒体,分别开展一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集中宣传活动。中国法学会将在今年下半年,邀请中央媒体,赴有关地方开展基层行活动集中采访宣传。要挖掘、树立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大力进行表扬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激励作用。要注意发现、总结活动中的创新性、经验性做法,及时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各地的经验做法,中国法学会将适时以通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

  各省级法学会请于4月15日前向中国法学会报送活动方案;2016年12月底前上报基层行活动书面总结及有关活动资料(包括图片、视频、活动场次、志愿者人数及参加活动人数等)。各地基层行活动工作动态,请及时向中国法学会和本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中国法学会

  2016年3月11日

 

  联系人:王益民 010—66518189 15611956658

                            杜   林 010—66119963 1590150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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