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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2015-04-21   来源:机关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elite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一手抓天然林保护,一手抓人工造林,科学植绿护绿,让广大城乡尽快绿起来、美起来、富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4月15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绿化办组织我会41名干部职工,集体乘车前往密云县河南寨荆栗园开展了以“植绿、爱绿、护绿”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

4月15日,中国法学会绿化办组织干部职工赴密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4月15日,中国法学会绿化办组织干部职工赴密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在植树活动中,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一起挥锹修整树坑、铲土填埋、矫正苗木间距,每一个环节都做得认真细致。经过短短一个多小时,栽种旱柳树40余株。一颗颗新栽种的苗木迎风挺立。

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干部职工合影

  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干部职工为:机关党委(人事部)纪大新、伍晓梅、赛寒娜、徐晓平、王海燕、原晓静;办公室耿谦、魏域山、张再魁;会员部李刚;法律信息部孙玮、肖志威、付茂鲁;法律培训中心李涛、周伟;交流中心吴文亚、徐颖;法律年鉴社刘德印;基金会邓秧平;机关服务中心刘晓朋、焦黄未、王超、杨红军、吴珂、吴瑞雪、吴怡楠、张利英、车巍、牟东强、白勇、王钰淇、白凤梅、范秀枝、彭涛、罗海亮、郑坤南、孟繁强、张永旺、史京清、高志强、鲁京城。

  通过此次植树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会干部职工对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实现首都 “天蓝、地绿、水清”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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