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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5期“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在长春进行

时间:2018-07-20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fml

  2018年7月15日上午,在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在吉林长春举办2018年年会之际,中国法学会在吉林省长春市组织开展2018年第5期“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活动,前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法院”)调研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调研组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带队,婚姻法学研究会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同年6月,经开区法院被确定为吉林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并自2017年5月15日起集中管辖长春市区九个基层法院的家事案件,成为全国四家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之一。一年多以来,经开区法院在硬件设施改造、审判方式创新和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尝试,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专家学者们首先在经开区法院院长徐相国的陪同下,考察了经开区法院的硬件设施。该院根据家事审判主导的“以和为贵”的柔性司法理念对硬件设施进行了设计和改造,大量运用了家和门、中国结等具有鲜明中华文化因素的建筑符号,设置了大型宣传雕塑《人生》、家庭文化宣传墙等,唤起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美好记忆;打造了“家庭式”调解室和审判庭,用心形、人字形等审判台代替传统审判台,用“丈夫”、“妻子”、“子女”等家庭身份代替“原告”、“被告”等诉讼当事人身份,缓解当事人的紧张对立情绪;建立了心理咨询室、亲子观护室、单面镜观察室等辅助设施,运用专业、科学手段助力家事纠纷的解决。

  随后,专家学者们观看了根据该院肖瑶法官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改编拍摄的微电影《别让我选择》。这部微电影展现了经开区法院首创的“优势抚养人甄别法”在子女抚养权纠纷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即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关注子女及父母双方的性格特征,以子女的视角进行“浸入式审判”;要求父母双方分别填写调查问卷,了解双方与子女的关系;必要时由心理咨询师运用沙盘游戏、房树人测评等心理工具,识别未成年子女的内心状态和亲子关系,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对家长进行深度访谈和疏导教育,使其明确离婚对子女可能产生的影响,敦促双方当事人直面现实,理性接受裁判结果或达成调解协议。此外,法官还在判决后对案件进行了跟踪回访,以书信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善意规劝,通过该院举办的“幸福家庭学校”对当事人进行指导,最终促成双方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之后,徐相国院长向专家学者们介绍了该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基本情况。自2017年5月正式受理全市9个辖区的家事案件以来,该院正式受理案件6197件(不包括家事预立案阶段的撤案及未结案件961件)。在此期间,经开区法院实有正式干警40人左右,经长春中院协调借调了6名员额法官,以不足50人的干警数量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在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该院采取了一些重大举措。一是预立案制度,即对于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先立预字案号,由家事调解员先行介入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合意,不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的,直接撤诉;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文书的,转入正式立案程序,签发调解书;调解无效的,及时转入正式立案程序,由家事法官进行审理。二是离婚感情冷静期制度,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有挽救婚姻意愿的;在传统节假日期间的;在子女中、高考期间的;以及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四类离婚案件中,适用感情冷静期,通过法官上门家访,邀请社区干部、当事人亲属参与劝说,心理咨询师进行情绪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修复情感。此外,该院也建立了离婚财产申报、心理疏导干预、联动解纷、扶贫帮困等机制。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开区法院家事案件的调撤率为59.23%,离婚案件的调撤率为64.77%,离婚案件的撤诉率为37.8%,较改革之前分别提高了5.52%、9.50%和7.52%,其中调和率更是提高了19%。徐相国院长认为,家事审判改革方向正确,在有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良好效果,并表示未来该院将进一步朝着“提高调和率,减少调分率,降低判决率”的目标努力。

  调研过程中,专家学者与经开区法院的法官们进行了积极、热烈的互动交流。专家们认为,家事审判改革是建设社会文明、维护家庭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有利于推动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人性化。有学者提出,集中管辖有利于家事案件朝着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但可能给当事人参与诉讼带来不便,与“司法便民”的工作要求存在冲突,需要进一步探索减轻当事人诉累的措施。也有学者指出,《民事诉讼法》有关指定管辖的规定是针对个案的指定,而目前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家事案件由经开区法院集中管辖的做法是对同类案件的指定,二者存在出入,若要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集中管辖的做法,有待于在程序法上作出相应修改或授权。离婚冷静期制度也引起了专家学者们的兴趣,大多数专家学者对此表示认同,认为其对于减少冲动离婚、稳定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学者将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登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进行了对照分析,认为二者应同步,不应给婚姻当事人留下趋利避害的选择空间。

  为期二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刚刚结束,本期“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活动的开展正当其时。通过实地调研,专家学者们深入了解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均有了切身体会;身处审判实务第一线的家事法官们也得到了与专家学者们当面沟通交流的机会,解决了一些工作中的困惑。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融合对于继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大有裨益。

  参加本期“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活动的专家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还有: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巡视员扈纪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巡视员段京连,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龙翼飞教授,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黑龙江大学王歌雅教授、吉林大学李洪祥教授、全国妇联权益部兰青副部长,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华女子学院林建军教授,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大学叶英萍教授、福建警察学院胡宝珍教授、福建江夏学院吴国平教授、郑州大学张竞芳教授,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浙江万里学院裴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赵江红教授、云南大学杨晋玲教授、辽宁大学焦淑敏教授等。

  本期调研活动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经开区法院全体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保障了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是《中国法学会2018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要举措。该项活动采取中国法学会直接组织与中国法学会支持研究会组织相结合、以后者为主的方式进行。中国法学会支持研究会在地方举办年会或其他重要学术活动之际组织开展“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实现成本低、效果好的目的,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兴调研之风”要求在法学法律界蔚然成风、落地生根。本期“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就是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在召开2018年年会之际具体组织的,得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经开区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受到了与会婚姻法学专家学者的热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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