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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为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提供财政预算经费

时间:2014-06-11   来源:四川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四川省法学会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为各研究会提供工作经费,并把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时确保逐年动态增幅,有力地支持了研究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长期以来,四川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召开学术年会、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以及正常推进工作,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导致研究会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研究会工作积极性不高,省法学会机关与各研究会联系不够紧密。

  为有效克服这一工作瓶颈和进一步推动研究会经常性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各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主力军、主阵地的作用,2013年8月,四川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明确要“积极争取财政对法学研究经费提供支持保障并逐年有所增长”。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四川省法学会六届九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要点》,并就为研究会争取财政经费支持进行了研究确定。2014年3月四川省法学会制订下发的《四川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要“积极研究解决各学科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将解决各所属研究会经费保障问题纳入“时间表”。

  随后,四川省法学会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主动加强工作汇报,撰写《关于申请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经费的报告》,经会领导审批后报省政府领导批示。二是召开“四川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解决各研究会工作经费问题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各研究会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三是多次前往省财政厅汇报预算和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开支列项逐一向有关领导作详尽说明。

  经过努力,四川省法学会所提交的为各研究会申请经费的报告,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按照批示,四川省财政厅向省法学会划拨了专项学术研究经费项目。省法学会各研究会获得的首批经费为每年2万元左右。

  6月6日,为做好学术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把钱用好、用活,激发各研究会投身法学研究的热情,四川省法学会六届十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学术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经下发各研究会执行,将会对全省法学研究和各研究会建设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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