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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法学会:打好基础 重在服务 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站工作

时间:2014-06-05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我县法学会按照省、市法学会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积极谋划,于今年年初起步,在3个月时间里成立了4个法律服务站,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精心运作,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

  对法律服务站建设,我们不断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站站做到了“四到位”、“四统一”。

  “四到位”是:第一,人员配备到位。4个法律服务站每个站都配备了专职人员,伊通镇、茗人府邸小区各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福康街道、福宁街道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这些专职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政法战线退休的老领导、老干部,有的是法院副院长、司法局副局长、检察院纪检组长及科所队长,都是一些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忠于职守、工作热情高、群众信赖的人。第二,报酬补贴到位。经多方筹措,4个站的工作人员报酬补贴为每人每月800--1000元,现都已落实到位。第三,工作场所落实到位。由县里统一协调,分别在伊通镇政府、福康街道办事处、福宁街道办事处、茗人府邸小区配置了专门办公室,解决了办公场所问题。第四,办公设施落实到位。4个法律服务站都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电话等办公设施,保证了工作需要。

  “四统一”是:第一,统一名称。各法律服务站统一悬挂“伊通满族自治县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站”牌匾、门牌和桌牌。第二,统一制度。各服务站内统一张挂服务站揭示板,将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专家服务团队人员、联系方式统一上墙。第三,统一台账。县法学会统一印制了《法律咨询服务站记录》、《法律专家服务受理记录》和《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记录》,发给各站。第四,统一管理。各服务站统一由县法学会领导、指导,县法学会负责各站工作人员的督导、考核、培训、聘任、续聘、解聘工作。各站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中心工作,自觉接受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二、正确定位,在切实履职上下功夫

  服务站以稳定社会、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群众服务为宗旨,按照“立足伊通、研究伊通、服务伊通”原则,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法律人才资源,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作用。法律服务站履行四项工作职能,站长履行五项工作职责、坚持三项工作要求。

  法律服务站履行的四项职能是:第一,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开展知识讲座、座谈讨论和现场答疑等形式,宣传宪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及地方法规,加强对群众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第二,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第三,积极参与矛盾化解。从法律角度,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化解涉法涉诉信访、调处邻里纠纷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四,收集社会信息。注意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的思想和动态,及时做好信息研判工作,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法治化建言献策。

  站长履行的“五大员”职责是:第一,负责站内全面工作,当好协调员。主要是负责站内日常工作,对区域内发生的涉法问题,及时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解决。第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当好宣传员。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案析法,教育群众知法、信法、守法、护法。第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坚持经常排查矛盾纠纷,对苗头性问题努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化解在基层。第四,立足合理教育疏导,当好导航员。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能说明白的解释到位,解决有困难的扳好“道岔”,及时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按正常程序解决,多做理顺关系、舒缓情绪的工作。第五,注意搜集社情民意,当好信息员。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搜集社情民意,特别是对涉及社会稳定和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发现、报告。

  站长坚持的三项工作要求是:第一,坚持成事不破事。在工作上与党委、政府部署保持一致,自觉接受县法学会领导、指导,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维护党委政府权威。第二,坚持到位不越位。找准自已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干好自己应该干的工作,不超越权限,干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第三,坚持帮办不包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有所作为,又不大包大揽。

  三、重在服务,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经过有关方面的不懈努力,我县法律服务站建设取得了初步效果,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在工作中,服务站工作人员始终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为己任,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4个法律服务站的全体同志结合各自辖区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始终把抓好居民的普法学习、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注重教育居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把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千家万户,深入到社区居民。年初以来,各服务站共进行法治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48人次,给居民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居民从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今年3月,伊通镇法律咨询服务站成功处理了1起村民上访案件。北岭村村民丛某承租村里的机动地到期后还想继续承租,但又不想交承租费,想用两笔款顶账。一是前几年风灾使承包地的庄稼倒伏减产,未得到救灾款,二是仍想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半分承包田的待遇。为此,丛某多次到村里理论,越闹越大,又闹到镇里。镇法律服务站站长李富接待了他,从法律角度认真解释:风灾没有得到救灾款是他个人造成的。年初村里统一缴纳农作物保险费时他不缴,发生风灾后就不能得到灾害补偿款;二是市政府文件规定,独生子女多得的半份承包田,满18周岁时就抽回,与土地承包田30年不变的政策不是一回事。李站长解释后,丛某明白了法律和道理,打消了想继续承包机动地又不想交承租费的想法,圆满解决了这起上访案件。

  四、巩固提高,在延伸拓展上下功夫

  法律服务站运行几个月以来,作用和效果逐渐显现出来。一是成为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连心桥”,二是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三是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四是成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助推器”。

  我县的法律服务站工作起步时间不长,还存在不足。我们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继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组织上进一步向其他乡镇推广和延伸。召开基层法律服务站推进会,总结4个站经验,向县内其他乡镇、街道推广,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再设立法律服务站,拓宽覆盖面。

  第二,人员上进一步提高法律专家团队层次。现有法律专家团队均为县内的律师、老法官、老检察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下一步将提高法律专家层面,拟聘请东北师大政法学院、吉林师大政法学院的专家、教授组建法学专家团队。同时,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选聘优秀法官、检察官、警官、调解员组建政法专家团队。

  第三,业务上进一步规范和拓展。一是加强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完善已开展的各项业务;二是聘请高校知名专家教授、县内优秀法律工作者和精通某些专业部门业务的人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身边事、日常事开办系列普法宣传教育讲座;三是整合法律、法学、政法专家团队,建立专家例会制度,县法学会专家团队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诊,向各职能部门提出意见。

  第四,人员保障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县法学会将吸纳新会员,为基层法律服务站提供人员保障,适应服务站向其他乡镇拓展、延伸的需要。

  (本文为“吉林省法律服务站建设经验交流会”伊通满族自治县法学会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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