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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律诊所”试点工作现场会在綦江召开

时间:2014-05-06   来源:重庆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4月28日上午,重庆市“法律诊所”试点工作现场会在綦江区召开。市法学会会长余远牧,綦江区委书记潘毅琴,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袁勤华,市法学会副会长杨颖嘉、周朝东,秘书长陈忠东及綦江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市法学会办公室、会员联络部部分同志以及涪陵、渝中、渝北、永川、南川5个试点区法学会的领导和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5所大学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綦江区委政法委、法学会和街镇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袁勤华常务副书记、常务副会长主持,潘毅琴书记代表綦江区致辞,余远牧会长作了重要讲话。

  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綦江区古南街道百步梯社区以及文龙街道菜坝社区的“法律诊所”。两个社区选址都在人口聚集度高的小区,方便群众享受高效法律服务,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配齐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等方式,推动“法律诊所”朝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确保了“法律诊所”健康运行。余远牧会长对这两个“法律诊所”及綦江区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试点区、结对高校法学院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上来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法学会对“法律诊所”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领导重视、方案具体、对接默契。二是各试点区要成立 “法律诊所”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专人负责,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一抓到底,有人干,干就干好。三是各试点区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深化“地校合作”,创造较好的工作环境。四是各试点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扩大宣传,让广大群众普遍知晓,充分展示“法律诊所”作用和意义,不断壮大“法律诊所”的影响和受欢迎度。

  余远牧会长强调,建设“法律诊所”要注意三个关键问题。一是科学选址。要选在人口聚集度高、矛盾纠纷突出、法律需求大、群众办事方便的社区里试点,尽量与社区服务平台相融合。二是规范建设。要严格按照有接待服务场所,有必要设施条件,有组织网络和分工,有工作流程和公开制度,有服务通道和交流平台,有信息综合和反馈的标准进行建设。三是制度先行。要对“法律诊所”的一系列制度进行通盘考虑,科学制定,认真实施,用制度来实现管人、管事,用制度来确保“法律诊所”的正常运行。

  綦江区委将在全区各街镇全面铺开“法律诊所”建设,及时为社区居民解决法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其他5个试点区及对口院校也结合本地实际纷纷开展了试点工作,市法学会将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向全市宣传和推广“法律诊所”建设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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