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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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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开军: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时间:2025-11-28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陈聪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继续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为新时代法治护航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作为连接科技界与法学界的桥梁纽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护航科技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锚定全会战略定位,深悟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意义。从探月工程逐梦苍穹创里程碑到量子计算算力再攀高峰,从人工智能全域赋能到高铁技术引领全球,近年来,我国科技发展在诸多前沿领域从跟跑实现并跑甚至领跑,驱动新质生产力蝶变跃升。实践充分证明,科技自立自强是破解发展难题、赢得战略优势的关键所在。《建议》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行专章部署,全文共46次提到“科技”,61次提及“创新”,6次提到“新质生产力”,将科技创新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这是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刻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重要决策。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向智造强国、从速度优先转向质量优先,为民族复兴奠定坚定物质技术基础的必由之路,也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抢占未来发展先机的战略抉择。

  明确法治保障使命,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发挥科技法治的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国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外部科技围堵中逐步优化本土创新生态。《建议》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国家治理全局,明确强调加强科技法治建设。这是推动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基石。锚定实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要坚持以制度优势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众多领域“从0到1”的突破,以法治工具破除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藩篱、畅通“从1到N”的更长链条,以法律界定技术发展红线、底线,更好守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

  主动融入发展规划,在科技法治建设中贡献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应有力量。“十五五”时期,中国科技事业站在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节点,科技法治建设迎来更大期盼、更高要求、更多挑战。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作为致力于科技法学研究、科技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的全国性学术团体,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国家科技创新和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与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科技强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推动全会精神转化为加强科技法治研究的生动实践

  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科技法治体系。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明确主体框架、方法路径、重点方向,推进重点领域科技立法,推动科技法律贯彻实施,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科技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的系统性重构,深入研究新型举国体制实施机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机制、国家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机制等法治保障需求,推动健全与新时代科技治理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新兴领域科技法治问题研究。新兴科学技术发展对科技法治保障提出新课题新挑战,需及时跟进研究,提出应对策略。积极参与先进制造、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网络空间等领域立法研究,探索加强对电子芯片、生物制药、现代种业等技术的法律保护,研究促进量子科技、基因编辑、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相关法律标准建设与应用。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和伦理挑战,助力完善科技安全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强化涉外科技法治问题研究。当前,科技领域已成为大国博弈的主战场,并逐渐超越技术本身,延伸至法律、制度、规则之争,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要适应国际科技创新治理趋势,坚持以我为主、放眼世界,强化对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或主导建立符合我国科技发展需要的国际规则,占领科技治理制高点、提升科技法治话语权。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法律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完善新形势下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发展环境。


  积极担当作为,发挥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的独特优势,助推科技法治蓬勃发展

  着眼科技法律体系,以综合性法律视野推动科技法制建设。“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科技发展需要以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科技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以综合性较强的领域法标准对科技法进行划分,更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实践需求。要适应科技法律关系多元化特点,进一步探寻科技法制建设规律,紧扣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安全监管、文化培育等科技活动全链条各环节,着力提升科技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灵活性。

  加强科技法治保障,支持促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离不开法治的确认和保障。当前,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对解决创新主体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深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需求,推动科技法律的立、改、废、释以及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高质量法律服务供给,加强与科技创新企业、科技管理部门、执法司法部门的密切联系,助力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运营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顶层设计战略引领,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构建覆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应用的全链条布局,在行为规范、资源配置、风险治理等方面为产学研协同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科技创新的使命驱动和精神引领。

  发挥沟通桥梁作用,着力推动科技法治人才培养与智力输出。持续加强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队伍建设,进一步融合贯通科技界与法学界、理论界与实务界、创新界与产业界的人才资源,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等学会理事单位,以及科技法治各战线会员理事的专业力量,为科技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蓄势赋能。把科技法基础理论和实务研究作为重要议题,重点打造科技法治研究交流的高端平台,围绕科技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前沿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汇聚展示具有时代价值的科研成果,不断增强智库服务效能。

  拓展国际视野,参与书写全球科技治理的中国篇章。加强全球科技治理的前瞻性研究,积极参与甚至引领科技治理国际标准、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助力推动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向更加公平、开放、包容的方向发展。强化涉外科技法学交流,在确保科技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参与国际学术会议,加大国际合作研究,不断提升我国科技法学研究成果的国际影响力。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守繁荣科技法学、健全科技法治的初心使命,以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法治研究为重要抓手,以人才资源为坚实支撑,以跨界协同为有效路径,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加快推进高质量科技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法治力量。

  (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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