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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第七届信息安全法学前沿问题 研讨会顺利召开

时间:2013-07-26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病毒、恶意软件、间谍软件有更多的渗透渠道和较高的隐蔽性,包括个人隐私、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安全可信的移动互联网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2013年6月25日,由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以“隐私、安全、可信的移动互联网”为主题的第七届信息安全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会议室召开。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彭沪生,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教授,英特尔(中国)技术标准与政府关系总监张华燕,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曹军总经理,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李艳副教授,华为的程舟叶子律师,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博士朱莉欣,汉中市公安局刘正军总工程师,陕西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副调研员武向阳,以及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的吉兰湘老师、王玥老师等师生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研讨会。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彭沪生为本次会议致词,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王玥老师主持了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并发布了中心的最新研究成果《智能手机监控应用的法律实证分析》的研究报告。

  会议研讨阶段由王玥博士主持,张华燕总监、曹军总经理和印第安纳大学摩利尔法学院的法律博士Amada Craig,中心的硕士生何治乐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在座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学生等就相关问题在各个主题发言结束之后分别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在研讨会阶段,英特尔(中国)技术标准与政府关系总监张华燕女士对“可信生态系统”作了主题发言,介绍了安全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体系、可信生态系统的组成递进关系、移动互联网的增长趋势以及将会带来的潜在风险、建立可信生态系统的必要性、可信的技术论证及可信计算等问题。

  随后,来自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曹军针对“信息安全与有效安全法律规制”的主题谈了自己的思考,主要包括三点:全球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现状严重违背了金银律(主要指道德层面);代码的安全可信与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安全可信本质上并无不同;将有效的社会规制与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以技术手段为支撑)二者结合起来在实践与引导上做一些尝试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交换生,来自印第安纳大学摩利尔法学院的法律博士Amada,针对“企业环境下使用个人移动设备(BYOD):安全、隐私和法律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介绍了在国外使用BYOD方式来工作的一些统计数据和情况分析、BYOD在成本上带来的优势和弊端以及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中心的硕士生何治乐介绍了“智能手机监控应用的法律实证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智能手机视频监控应用的概念和分类;我国智能手机视频监控应用的安全风险;法律使用及障碍;相应的对策建议。除此之外,以一段视频录像向大家说明了智能手机视频监控的使用方法及监控过程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引起大家的兴趣和关注,各位专家学者分别就报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最后,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移动互联网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必然会增加,认为对智能手机视频监控应用,与个人隐私、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认为预防移动互联网的安全风险,应该将技术、法律、管理手段相结合,需要企业、政府及学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且能够通过不断的研究实现质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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