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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学会召开四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时间:2014-04-02   来源:沈阳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3月25日,沈阳市法学会召开了四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由驻会副会长杨立保主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晓宇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和辽宁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会长王书海所作的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实现法学研究与法学会工作的新跨越》的工作报告;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代表省法学会到会并作讲话;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明出席了会议。沈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区县法学会、研究会会长,部分理事,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王书海所做的报告,对2013年法学会工作做了回顾,并对2014年法学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建议,服务法治城市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社会风尚;四是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团结、凝聚法学理论人才;五是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代表省法学会向沈阳市法学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充分肯定了沈阳市法学会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对沈阳市法学会今后的工作将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他对沈阳市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努力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二是敢于担当,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三是立足沈阳优势,切实抓好法学研究和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他希望沈阳市法学会在全省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上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取得新的更多的成绩。

  本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是在上两级法学会七代会之后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沈阳市法学会全体同志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必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上级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以昂扬的斗志和奋发的精神,积极投身法学研究和法治城市建设的实践,为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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