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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召开 2013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时间:2013-03-29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3月21日,北京市法学会2013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召开。北京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吉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出席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市人大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周继东,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以及不驻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各研究组织负责人,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获奖代表和市政法各单位政治部负责人,市法学会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杜石平同志主持会议。会上,首先对市法学会评选出的34篇(部)首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进行了表彰。这些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对推进首都法治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邵新莲同志宣读了《北京市法学会关于表彰首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主席台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著作类特等奖张世明教授代表获奖者发言。

  接着,进行了《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启动仪式。由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四家单位共同研发、建设完成的《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在会上正式启动。段桂青同志介绍了人才库情况及下一步使用意见。周继东同志代表人才库四家建设单位发言。人才库收录了法学教育研究、法律实务、法律服务方面的人才1000余名,是目前首都唯一的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它的启动,必将在组织首都法学、法律人才参与首都法治宣传、服务首都法律实践、促进首都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田玉龙同志在常务理事(扩大)会上作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契机,推动市法学会工作在新形势下创新发展》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市法学会2012年的工作,部署了2013年的工作任务。到会常务理事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并对学会2013年的工作安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李清林同志在讲话中对学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北京市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研究力量雄厚、信息量大等优势,紧紧围绕“两个100年”的奋斗目标,加强对法治建设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做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他指出,党的十八大对于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既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也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舞台。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他要求法学会要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研究的力度,多出成果。他要求大力抓好研究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为繁荣法学研究提供有力保障。他要求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更加有效发挥职责作用,积极拓宽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途径和方式,扩大服务范围和领域,为法学专家学者开展法学研究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机遇,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

  最后,吉林同志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法学会和法学研究组织的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首都法学研究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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