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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当选北京市法学会会长

时间:2012-09-17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

  法制网讯  记者李松 9月15日,北京市法学会举行第六届理事会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吉林为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长。新会长吉林表示,北京市法学会将结合首都实际,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有较高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打造首都法学研究的品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吉林指出,当前首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正处在最佳机遇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牢把握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抵御各种错误和有害思潮,确保法学研究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要主动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服务首都科学发展,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首都发展、建设、治理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保障性作用。结合首都实际,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集中力量攻坚,推动成果转化,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有较高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打造首都法学研究的品牌,并通过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搭建平台,使首都法学研究事业走在全国前列。

  吉林要求,北京法学会还要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和研究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法学会整体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门类齐全、设置合理、结构科学、充满活力的研究组织体系,使其真正成为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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