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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法学会:发挥优势 搭建平台 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时间:2014-1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阳泉市法学会自2006年6月成立以来,把宣传法制作为发挥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和参与阳泉市的法制宣传工作,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五· 五”普法活动中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受到市委表彰。“六· 五”普法以来,继续以开拓创新精神参与各项法制宣传活动,成为全市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平台,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以创办两个平台为抓手,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

  牵头主办法制系列报告会。 2007年5月,阳泉市法学会商请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行文,牵头举办“阳泉市法制系列报告会”活动。同年5月17日,在阳泉宾馆大报告厅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首场报告会请中央党校卓泽渊教授宣讲《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市“四大班子”领导及800余干部听讲,引起很大反响。2011年10月21日,我们邀请我国著名行政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来我市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宣讲《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对大家教育启示很大。我们还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开展法制系列讲座。为了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我们在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党校和其他院校等单位,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试讲、选定等环节,确定了30多位法治报告主讲人,颁发聘书,组成法治报告主讲人团队。七年多来,先后在各县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举行了60多场大中型报告会和法制专题讲座,听众达6万余人次。

  2013年,我们又组建了“法治阳泉建设宣讲团”,确定了首批21名主讲人,由市委党校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的资深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这次宣讲团的活动方式与以往的不同之处是,我们更注重了自愿、自选的原则,更加兼顾了基层群众需要和主讲人的特长,为社会提供法治建设的“自助餐菜单”式服务,供各单位和基层群众根据自己的“口味”和需要选择,这样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11月5日,我们根据晋东化工厂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都是“小产权”房,住户在房屋买卖、继承、转让等方面普遍遇到许多不便和困惑等问题,与公证机构联手,在三个社区集中开展了一次公证法知识宣传和公证业务与公民利益的专题讲座,并进行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受到大家欢迎。

  努力办好《阳泉法制》。 《阳泉法制》(季刊)已出刊30期。通过各个栏目的精心设置和图文并茂、丰富多彩的内容,真实反映我市政法工作情况,办出风格和特色,深受政法干警及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欢迎,发行量从最初的每期800份扩增到2800份。七年来,《阳泉法制》共刊出各类文章964篇,照片786幅,图文并茂地反映了我市法治建设的好形象,传播了好声音,积聚了正能量。

  二、与媒体联合,组织多种活动扩大市级法学会开展法制宣传的影响力

  参与新闻媒体《说法在线》栏目。 该档节目是由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各政法机关和市法学会共同开办的,聘请从事政法、行政执法工作者和部分大专院校的教授、讲师作为特邀嘉宾,每周六早上6:40时至8:10时,以广播形式当场解答听众提出的各种涉法问题。自开播以来,一直以直播的形式进行。这些特邀嘉宾,大部分为法学会会员,均具有专业知识和解答实际问题能力。该栏目开播七年来,对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提高听众法治意识,产生了积极作用。

  牵头举办“走向法治”演讲比赛。 2010年8月,我会牵头与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成功举办了一次以“走向法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紧扣法治主题,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先进法治人物事迹为主要素材,并结合法治实践,通过演讲的形式,展现了我市走向法治的进程和成果,展示了先进法治人物的风采,展现了有志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对法治的深刻认同与追求。

  三、创新举措,进一步发挥市级法学会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市级法学会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 阳泉市法学会会长段永章同志对法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经常深入农村、社区、医院、学校等单位开展调研,根据基层群众的现状和法律知识需求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段俊富同志亲自拟定活动方案,亲自组织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政法委和各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院校的各级领导,都积极支持法制宣传工作,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这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关键。

  市级法学会建立法制宣传队伍的保证是聚集法治人才优势。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必须建立一支专业化、常态化的法制宣传队伍。我们根据多年经验,主要采取单位推荐、自愿报名、法学会审定、向社会公布的方法,将分散在市各级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教学机构学有专长、热心公益、善于表达的同志组织起来,形成一支专业化、常态化的法制宣传工作骨干队伍。这些宣讲人具有相当丰富的法律实务、法律研究、法律教学能力,担纲起到机关、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宣传法制的重任。

  市级法学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载体是搭建好的平台。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必须有一个大家乐于参与的平台和愿意接受的形式,才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持久性。例如我们搭建的“法制系列报告会”平台、“法治阳泉建设宣讲团”平台、“法治文化基层行”平台等,既为法律人才提供了展现自己才能的舞台和机会,又为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铺设了捷径和桥梁,受到宣讲人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市级法学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根本是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 多年来,我们坚持立足现实、面向群众的方针,把深入国企、农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宣传法制作为基本任务。例如,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我们组织理事会理事中的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单位举办讲座和提供法律服务;对搬迁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我们组织理事会理事中的公证人员前去宣讲有关法律知识,维护搬迁户的合法权益;对中小学生在放假期间容易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我们组织会员到各个学校,集中进行青少年保护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等,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这些年来,我们在法制宣传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因受能力、经费、人员等因素的影响,仍有很大差距。我们决心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东风,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继续扬帆起航,争取做出更大成绩。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山西省阳泉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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