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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法学会:坚持改革创新 努力奋发有为 全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

时间:2014-1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县级法学会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新生力量,是新时期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助推器”。近年来,新乡市法学会锐意进取,积极推动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目前, 12个县(市、区)已有8个县(市、区)成立了法学会,共参与处理突发感事件100余起,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600起,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一、着眼“三个到位”,抓好组织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协调到位。2008年之前,新乡市12个县(市、区)没有一家成立法学会,致使法学会工作在县(市、区)无法得到落实。2008年,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开展县级党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市新乡县和获嘉县先后被省确定为试点县。市委政法委领导先后三次到这两个县进行协调、督办,当年这两个县就成立了法学会。2011年,延津县委政法委成为县级党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筹划,保证了法学会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宣传,服务到位。市法学会在有关会议上,多次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文件,宣传法学会在以法治国中不可替代的作用,通报兄弟市、县法学会建设和我市县级法学会建设情况。先后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到新乡县和获嘉县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增强了紧迫感。2010年至2011年,原阳县、卫辉市、辉县市、红旗区先后成立法学会。

  三是抓住时机,督导到位。2012年7月,市委政法委借助省委政法委在长垣县实施县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试点工作的机会,在长垣县成立了法学会(2014年长垣县成为省直管县)。

  二、坚持“四个围绕”,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围绕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几年前,新乡市将新乡县定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新乡县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县农办的同志深入调研,不仅从法理上提供依据,而且从建设形式、规模等方面进行论证,并积极参与协调解决问题,受到县领导的高度赞扬。获嘉县法学会、延津县法学会对政府明确的“基础项目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等重点项目,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了实效。

  二是围绕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第一、深入基层调研,找准问题。今年5月份,市法学会先后到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等地,对民族纠纷、非法融资、移民上访等问题进行调研;6月份,到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等院校,围绕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重复建设、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9月中旬,应新鸽集团和豫飞重工集团邀请,带领法学、法律专家到企业,对他们所遇到的法律、法治问题进行把脉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各县(市、区)法学会每年都坚持到街道、社区、乡村进行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第二、开展问题研讨活动。2014年,市法学会在全市政法机关及科研院所等机关单位中组织开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治问题研究”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收到征文26篇。全市县级(市、区)法学会开展了“群体性事件、疑难信访案件预防”征文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企业调研,对困扰基层的问题进行解剖。第三、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今年上半年,市法学会协助市维稳办协调有关部门先后30次成功阻止、处置了部分民间融资机构投资利益受损人员、企业军转干部、 “两参”人员等20个特殊利益群体的集访“维权”活动。县(市、区)法学会协助有关部门针对河南全顺线材总厂、熊熊食品厂、钟利晶硅非法集资等企业因社会融资问题,组织集访“维权”活动,积极做好稳控工作。红旗区法学会工作人员身临一线协助处理企业员工集体上访、企业与村民发生重大纠纷等问题;辉县市法学会、卫辉市法学会、获嘉县法学会积极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涉法涉诉案件信访听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三是围绕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2014年,我们组织县(市、区)法学会围绕非法集资、农村边界纠纷等与群众利益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开展调研,形成文章26篇,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原阳县法学会、卫辉市法学会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反映诉求,解决问题。辉县市法学会就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问题对全市100多名乡镇(办)和社区干部集中培训,提高了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围绕平安、法治新乡,加强舆论引导。建设平安新乡、法治新乡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全市县(市、区)法学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以“综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就在我身边”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7200人(次)。获嘉县法学会、原阳县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代理诉讼、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干部群众和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新乡县法学会组织乡、村民调组织到各村为群众解决问题,将化解矛盾的触角伸向最基层。

  三、注重“三项创新”,夯实长远发展的基础

  一是创新会员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辉县市法学会将本辖区的孟电集团、焦煤集团等大型企业发展为会员的同时,还将22个乡(镇)、办事处和235个村发展为会员。红旗区法学会利用辖区大学校园多银行多的优势,将新乡学院、新乡医学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21个单位发展为团体会员,将一些专家、学者发展为个人会员。新乡县、辉县市、卫辉市还利用本区域内先进典型多的优势,将英模人物发展为个人会员。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完善会员联络制度,建立会员纸质和电子双档案,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会员管理水平。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加大自身宣传力度。第一、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每年,县(市、区)法学会都邀请高等院校学者和专家来本地讲座,宣传在法制建设上取得的最新成果。第二、组织相互交流学习。我市成立的7个县(市、区)法学会,第个学会从成立的当年起,就组织会员到兄弟地区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提高了工作积极性。第三、做好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法学会通过深入社区、企业、学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帮助解决问题,增强了互信。

  三是创新基础建设,不断打牢根基。我们针对7个县(市、区)法学会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参差不齐和4个县(市、区)没有成立法学会的现实情况,建立了考核机制,每年,对成立了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进行季排名、半年通报、年总评;对没有成立法学会的县(市、区)进行督导,促其尽快建立组织。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河南省新乡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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