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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锋:为法治广西建设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持和良好法律服务

时间:2014-12-17   来源:广西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陈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时提出

珍惜机遇 主动作为
为法治广西建设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持和良好法律服务
 

  12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宁隆重召开。

  受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会长彭祖意的委托,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锋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从2008年7月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自治区法学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团结动员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广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学会建设、法学研究、法律实践、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交流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自治区法学会连续多次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先进单位”,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主要体现在“一个坚持”、“两个率先”、“三个创新”、“四个特色”、“五个提升”等五个方面。“一个坚持”,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法学会工作,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两个率先”,即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部市级法学会建制建设、率先在一个市完成了全部县级法学会建制建设的试点工作。“三个创新”,即积极推进法学会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研究会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法学会参与法治实践的机制创新。“四个特色”,即打造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品牌,打造法治宣讲活动品牌,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品牌,打造国际法学研究和交流品牌。“五个提升”,即各级法学会机关干部素质明显提升,法学会地位明显提升,法学会组织吸引力明显提升,法学会研究水平明显提升,广西法学会在全国的影响力明显提升。

  今后五年,是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法学会事业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报告提出,各级法学会要牢记职责使命、勇挑历史重任,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奋发有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团结、引领、组织、推动、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学会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努力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做法治建设事业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发展与东盟国家法律研究合作两个关键点,推动我区法学研究繁荣发展。要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参与法治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要加强法学会建设和法学法律优秀人才培养,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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