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22 来源:宁波镇海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近日,为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联络员职责和会员办法》,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联络员工作细则》。
《细则》对会员联络员的设置、任职条件、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督查、奖惩和保障机制。《细则》的实施,使联络员明确了职责和工作标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了法学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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