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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4年年会

时间:2014-04-02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3月22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4年年会在北京京民大厦顺利召开。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出席了会议。学会近300名会员参加了本次大会。

  会议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和2014年年会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换届选举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学会章程》修改草案)和《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选出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和监事会监事、监事长等学会组织领导机构。经过选举,139人当选第三届理事会理事、66名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经过选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教授姜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生、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董明慧、北京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邢少军7人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恒顺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平、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刘明辉3人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监事,马军当选为监事长。

  会议推举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为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关于调整个人会员会费标准的决定》。

  最后,新当选的林嘉会长做了简短的发言。首先,她宣读了原名誉会长关怀教授的书面致辞;尔后,就自己被选为会长对大家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学会工作中,将认真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活动,加强学会组织建设,以优异的研究成果,报答广大会员给予的信任和期望。

  第二部分为2014年年会。共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主题报告。邀请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彭高建副司长做了题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的报告。

  第二单元:大会发言。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学会副会长姜颖的主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王振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副司长沈水生、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教授杨冬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刘义军法官、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吴颖萍律师等九名发言人围绕“劳动立法、劳务派遣、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民主管理、社会保障”主题做精彩发言。

  大会发言之后,由林嘉会长对本次大会作了总结,并对年会收集到的论文作了总体的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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