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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广州隆重举行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

  2011年9月25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委员会和房地产法律委员会承办的“第三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广州拉开帷幕。论坛邀请了台湾、北京、上海、武汉、香港等地国际、国内一流的财税法学家和在全国及全省丰有实力的律师。有近百名财税法学家、法学工作者参加了本届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叶港秘书长主持,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世界税法协会副主席、台湾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葛克昌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林碧青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律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张富强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国忠等领导出席并讲话。刘剑文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向第三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的隆重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认为,在当今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显现的形势下,我国房地产税法改革已十分迫切,这事关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并进而对国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房地产税改革必须在法制轨道上逐渐推进。广东地处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财税法研究方面也一起走在全国前列。他希望广东财税法理论界与律师实务界继续加强合作,为全国财税法研究提供更多的宝贵经验。葛克昌教授代表台湾地区财税法学者对论坛的顺利开幕表示衷心的祝贺,并认为本次论坛在广东的举行,其规模之壮观、代表阵容之庞大,论文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实可证广东财税法学人研究之实力、思想之深邃、领风气之先。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林碧青代表广东省法学会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祝贺,他充分肯定了财税法研究会在开展财税法研究工作的成绩,并指出财税法学是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今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必然会提出许多重大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成为我省法学理论研究的主攻方向。希望我省法律工作者注重加强应用对策研究,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

  本次论坛以“国际金融危机下我国房地产税法改革的难点与机遇”为主题,通过围绕房地产立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房地产立法与税收法定主义、房地产改革与法律实务、房地产立法的比较、借鉴与完善、房地产税法改革与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等五个方面积极地进行深入研讨。主题演讲及点评共分五个单元进行,共17名专家学者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五名专家分别对主题演讲作了点评解答。来自海峡两岸的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利用本次两岸学习交流的机会,纷纷展开热烈的学术争鸣,提出了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层面的支持。论坛交流气氛热烈,专家点评解答精彩,体现了学术争鸣、学术民主的和谐氛围。

  在论坛的闭幕式上,张富强教授受论坛主办者委托对本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作总结发言。他认为本次高层论坛最大特点在于两岸学者以文会友,坦诚切磋,其出发点都是为了推进我国房地产税法改革的进程,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国家和纳税人财税的公正分配,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财产权;并希望今后我国财税法理论界与律师都能够加强交流与合作,把本次论坛的学术成果,变为我们参与国家财政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的实际行动,也为推动房地产税法的改革贡献我们的力量。

  本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一如既往,拓展了财税法学理论研究的学术空间,为两岸的理论研究指出了今后发展的方向,也为我国财税法借鉴优秀的理论研究及先进的立法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及对房产税法的改革完善起到了非常有益的促进作用。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五十八篇,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共有十九篇论文获优秀青年学者论文奖。论坛在全体与会者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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