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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行

时间:2011-12-07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庆祝《企业破产法》实施四周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承办,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办的“第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宋晓明庭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组局李冰局长,中央智库—当代世界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孔根红,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学会王俊峰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张勇健副庭长,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尹义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陈海鸥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中国破产法论坛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等领导、专家学者、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清算师、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代表等6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先生主持,王欣新教授致开幕词。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在致辞中首先充分肯定了中国破产法论坛作为各界交流沟通平台的重要意义。同时,他希望破产法论坛能以更加开放、务实、包容的精神越办越好。

  开幕式结束以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首先表达了对本次论坛的祝贺,并充分肯定了这一论坛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他从商事实践的视角指出,资不抵债的企业不能够规范退出市场、关联企业的合并破产以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缺乏系统完善的规则等现实问题,都是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所共同面临的新挑战。随后,王欣新教授,王卫国教授,李曙光教授,宋晓明庭长,李冰局长,宁波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陶蛟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胡晟、尹正友律师等20余位专家学者、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清算师发表了主题演讲。

  在成功举办前三届论坛的基础上,本届论坛主要围绕破产案件的受理问题、合并破产重整等重整实务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立法问题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完善相关领域的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本届论坛共收到学术论文240余篇,经筛选后其中127篇纳入会议的论文集。为了贯彻绿色会议、节省资源理念,本次论坛没有印刷纸质版论文集,而是将论文电子文本制作成光盘发予每一位来宾。此外,上届论坛共征集了200余篇学术论文,经筛选后其中50篇论文汇编成第六辑《破产法论坛》论文集,也于此次论坛发予每一位来宾。截止目前,《破产法论坛》论文集已出版六辑,以总结中国破产法领域最新的重大理论和实务成果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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